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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引发火情,台山这些人被依法处理!引以为戒→


近期风干物燥

加之扫墓祭祖活动增多

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事故

近日

台山市大江镇、白沙镇

接连发生两起森林火情

均已立案调查

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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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台山市大江镇、白沙镇接连发生两起森林火情,接报后,经市、县(市、区)、镇三级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处置,明火已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火情发生后,大江镇、白沙镇、公安部门迅速介入,并查明了起火原因。

经调查,起火原因均系群众进山祭祀烧纸钱所致。目前,相关肇事者对其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大江镇和白沙镇已分别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若经调查确认,肇事者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置。同时,将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火灾肇事者须依法承担参加火灾扑救人员的相关补贴补助、扑救火灾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林木损失的赔偿,涉及金额较大。

缅怀先人,贵在心意而非形式。我们倡议广大市民自觉践行文明祭祀、绿色祭祀理念,摒弃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等传统陋习,采用鲜花祭扫、网络追思、家庭追思、植树寄思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让思念不留烟火,让祭扫更有温度。同时,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进行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管好家人、看好身边人,主动参与森林防火宣传,共同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墙”。

祭祀祈福

承载着对美好生活的朴素祈愿

但若忽视安全

传统习俗也可能瞬间酿成灾难


台山市森林防火告知书

各位市民朋友、父老乡亲:

台山素有清明“行山”祭祖的传统,当前风干物燥,森林火灾易发,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请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正在生效,在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请大家谨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是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二是不准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三是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或放火驱兽;

四是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五是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六是不准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七是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八是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九是不准乱扔烟头;

十是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传统的祭祀习俗,极易引发火灾。让我们用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上祭奠、家庭追思等绿色文明的祭扫方式缅怀先人,在防火区内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焚烧纸钱、香烛等祭品。

森林防火,责任重大。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最高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引发森林火灾的,火灾肇事者还须依法承担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的有关补贴补助以及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还有可能被追讨巨额林木损失赔偿。有林过火面积达到2公顷,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0750-5508211,报告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火势情况。

台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3月15日

来源:江门日报台山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