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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东莞发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


近年来,随着东莞城市快速发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维持高位,东莞市招标投标管理未配套相应的标后履约监管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失信违约现象屡见不鲜,尤其在标后环节,建设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关键岗位人员随意变更、工程款挪用、履约评价缺失等问题突出,不仅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强化标后履约监管,构建诚信履约环境,是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也是本次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为此,日前东莞专项工作专班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调研、专题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起草了《东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旨在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数字化手段,压实集中建设管理单位责任,强化参建各方履约义务,破解“重投标轻履约”的行业痛点,引导企业“苦炼内功、诚信经营”,把项目建成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经得起市场和历史的检验。

据了解,《办法》共8章31条,核心围绕合同监管、关键人员履约、资金监管、分包及工程变更监管、履约评价等环节构建监管体系。实现了从合同签订到竣工评价的全周期监管,抓住了履约过程中“‌关键的人”,锁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等岗位,实行人脸识别考勤,严格控制变更;抓住了“关键的钱”,实行工程款监管账户制度,动态监控资金流向,确保专款专用;抓住了“关键的事”,严格落实分包与工程变更审批流程,并接入“云平台”。

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施《办法》,有利于强化履约监管也是督促中标人更好的履行合同、兑现投标承诺的重要抓手,有利于促进各参建单位加强管理、依法建设、诚信履约,有效防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防范廉政风险,进一步促进建设市场良性发展。

一图读懂  通讯员 孙沛川 供图

采写:南方+记者 朱晋

制图:孙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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