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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年假没休完,为什么你能补钱,我不行?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小明就属于此种情况,因此他可以获得3倍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小莲属于公司安排休假,但她因本人原因不想休假,且提交了书面说明,因此她只能获得3天工作时间的正常工资收入。

休假安排(由用人单位安排)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休假条件

●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休假天数(5-15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不可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来源】中山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