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下称“南海法院”)对外宣布,对一起驾校利用技术手段伪造驾考学时案件作出判决。该驾校通过非法改装计时终端器,虚构学员学时数据,协助未完成培训的学员提前获得考试资格。南海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驾校处以20万元罚金,并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刑期从八个月到一年二个月不等。
据了解,自2023年8月起,该驾校负责人梅某某指使员工丁某等人,拆除并改装教练车计时终端器,增加内存卡读取功能,并通过循环播放预录的虚假学车视频,上传虚假数据。在短短5个月时间内,涉案人员累计改装终端器超过50台,代刷学时超过12000小时,导致300多名学员在未实际完成学时的情况下报考了科目二或科目三考试。
2024年1月,梅某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投案。同年8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件提起公诉。南海法院审理后认定,涉案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通过技术手段上传虚假数据,干扰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鉴于梅某某有自首情节,龚某某等人为从犯且已退还违法所得,法院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目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案件判决已生效。
南海法院的此次判决,展现了司法机关对驾校数据造假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有力维护了驾考培训的公正性和安全性,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院呼吁,驾校及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驾培市场秩序。
采写:南方+记者 唐梦
通讯员 金磊 李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