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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要:以案明纪说法,警示教育知敬畏


“通过聆听此次案件庭审,看到曾经的‘身边人’沦为‘案中人’,切身感受到法律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我将以案为鉴,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日前,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高要区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一名农业系统的党员干部走出庭审现场时深有感触地说道。

用好用活案件“活教材”,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是高要区纪委监委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充分释放以案促改促治作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常态化组织案发单位以及行业相同、岗位类似的党员干部旁听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庭审开展警示教育,让庭审现场成为纪法学习教育“课堂”,以可看、可听、可感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达到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的效果。

案例不仅是最好的教材,也是最好的“正衣镜”,把身边人、身边事的问题摆出来,见鉴自省、以案为镜,能更好地达到教育感召、反面震慑的效果。近日,高要区卫生健康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随后,该区组织召开系统领域专题警示教育大会,通过深入剖析腐败分子蜕化变质的思想根源,引导有问题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主动交代问题。

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做好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也是该区纪委监委用好反面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针对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乡镇和区直单位,通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对照检视,以案释纪释法,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检视自身不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不足、防微杜渐。同时,区纪委监委严格督导把关,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督导全过程、各环节,跟踪整改措施落实,推动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良好效果。

接下来,高要区纪委监委将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以案明纪说法,用身边典型事例教育身边人,持续做深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达到“处分一人、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撰文】王焌鑫

通讯员 廖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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