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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罗湖交警严查滑板车、平衡车违法上路


近年来,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滑行工具因为轻便好用,逐渐成为一些年轻人的“代步神器”。

交警蜀黍提醒大家:玩具车、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滑行工具,它们实际上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均属于未按规定注册登记通行的工具,不具备上路权,不能上道路行驶。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日前,罗湖交警大队东湖中队在布心路、翠竹路开展滑板车、平衡车违法上路整治行动。

行动中,东湖中队民警在辖区主要路段、路口,以及住宅、写字楼集中路段设立流动巡逻岗及整治点位,针对骑行平衡车、滑板车等滑行工具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逐一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民警对骑行此类滑行工具的群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八条: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是在机动车道内使用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等工具或者设备的,处一百元罚款;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处二百元罚款。

据了解,罗湖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相关整治行动,加强路面查处,加大警力投入,严查骑行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违法上路。

罗湖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将平衡车和滑板车骑上道路,此类滑行工具行驶速度快、靠人体自重刹车,在骑行中缺乏对骑行人的身体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不仅因无法刹车易造成骑行人摔伤,同时也会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撰文】邓子良 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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