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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起施行,江门推动基础科学研究有新招


近日,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印发《江门市基础研究试验发展试行细则》(下称《细则》),每年拿出约125万元支持实施基础研究项目,持续提升江门市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供给能力,推进基础科学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细则》支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基础与理论科学研究类项目两大类。前者主要面向科研人员在自然科学、应用科学、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共性关键性技术进行深入研究,从地方产业发展中凝练重大科学问题,催生重大技术和工程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基础支撑。后者则不限领域,自由探索,旨在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青年基础研究人才队伍。

针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江门细化为一类和二类项目,每年支持项目数量不超过20项。一类项目重点支持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学科发展和产学研深度融合,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支撑核心技术突破,最高给予单个项目10万元奖励。二类项目是科技人员围绕江门市产业转型升级、社会民生高质量发展等创新发展需求,聚焦重点领域方向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最高给予单个项目5万元奖励。针对基础与理论科学研究类项目,江门则以科研立项方式支持,不另外予以资金支持。

《细则》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南方+记者 李霭莹

通讯员 江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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