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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涌一制衣厂给保安设置休息区,却领5千元罚单?


近日,中山市大涌消防大队监督员对位于大涌镇中新路90、92、94厂房某制衣厂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制衣厂内设置一个带有床铺的休息间,属于“三合一”违法行为,被大涌消防监督员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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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制衣厂经营层数为1层,经营面积大约500平方米,主要服装加工生产。消防监督员检查时发现,制衣厂车间里设置了一个居住房间,里面设置了一个床铺。据制衣厂厂长称,房间是给保安休息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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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间与生产车间没有任何防护分隔,房间外堆满易燃布料,一旦发生火灾,所有人员必须通过生产车间才能疏散到厂房外,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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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行为,制衣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大队监督员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该厂房停产停业,并罚款5000元。

延伸阅读

什么是“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消防呼吁

场所内住人应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合一”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容易导致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市消防支队呼吁广大企业主、个体经营者切勿心存侥幸,自觉消除违规住人火灾隐患,如确实要在场所内住人,应落实以下技防、物防措施来降低风险隐患:

1.住宿部分与经营部分采取实体墙分隔、安装防火门等“硬分隔”措施;

2.住宿部分应单独设置一条可通往室外的安全出口;

3.在防盗网上可开辟不小于0.8×1米大小的逃生窗;

4.配备灭火器、缓降器、逃生软梯、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简易喷淋等辅助性灭火、逃生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