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元旦”“春节”假期将至,为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阳江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阳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谢志昂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20年的春节、中秋前,谢志昂多次接受民营企业主的宴请;多次收受民营企业主等4人的礼金共计人民币17.27万元、港币10万元。谢志昂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2月,谢志昂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9月,谢志昂因犯受贿罪、行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二、阳春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何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21年,何梅先后多次收受下属和民营企业主等9人礼金折合共计人民币38.46万元,及品牌衣服、挎包和化妆品等礼品。何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何梅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江城区岗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何文杰、曾庆炳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8月至2020年11月,何文杰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粤QAB201加油6次,累计金额1688.51元;曾庆炳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粤QUM656加油33次,累计金额7805.17元。2021年11月,何文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曾庆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阳西县塘口镇上垌村委会干部违规发放会议补助问题
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上垌村委会违规使用办公经费向参会村民发放会议补助共计26750元,时任上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世来同意上述开支后,报账员黄国磊使用会议签领表到镇财政所报账。2021年9月,王世来、黄国磊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海陵区公安分局海陵派出所所长陈经伟等4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海陵派出所所长陈经伟、原教导员杨明江、闸坡派出所所长曾明朗、教导员冯立欣4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2020年11月,杨明江、曾明朗、冯立欣分别受到诫勉处理;2021年4月,陈经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有的贪图享乐,有的觊觎小利,有的思想麻痹大意,严重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相关人员被严肃查处,教训十分深刻。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与时俱进做好纠“四风”和树新风各项工作,担负起抓好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锤炼党性、怀德自重,加强良好作风养成。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发挥“头雁效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忠诚履职、敢于监督,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吃喝等节日歪风,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