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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发布提醒告诫函!规范“五一”期间旅游市场价格行为


日前,在“五一”假期来临之际,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规范“五一”期间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就规范阳江市“五一”期间旅游市场价格行为对广大旅游领域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发出提醒告诫。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理制定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旅游领域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以对社会、对消费者负责的积极态度,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价质相符的商品和服务,避免出现违背市场规律的过高定价,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高、过快上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实行明码标价。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商品或服务价格公示。标价内容应当清晰、醒目、易懂,避免引起消费者歧义。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要自觉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或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执行政府定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景点、交通运输、公共停车场等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严格落实优惠政策,不得超标准收费或通过分解项目、强制服务、降低服务质量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园中园、票中票”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禁止价格欺诈。经营者要守法诚信经营,不得实施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低标高结、虚假折价、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价格信息、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标示或者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不按约定折抵价款等价格欺诈行为。

五、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行业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告诫函要求,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全市各旅游领域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要按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阳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然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撰文】陈步上  通讯员  林臻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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