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 > 阳江新闻 > 正文

共护文化遗产,阳江市检察院与广东海丝馆签订框架协议


为加强检察机关与文物保护单位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确保《阳江市“南海I号”古沉船及遗址保护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9月10日,阳江市人民检察院与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以下简称“广东海丝馆”)会签《关于协作推进海上丝绸之路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建立了线索移送、信息通报、定期反馈、办案支持、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教育宣传、培训交流、日常联络等九项工作机制,有机融合检察机关司法保护与文物保护单位专业化管护,构建起业务互助、资源互通、优势互补的文物保护协作格局。

“南海I号”及其文物资源是保护和传承海丝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标志。签订《框架协议》,将“南海I号”文物资源的保护更好地纳入到加强法律监督、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的具体工作中,是加大文物和文化遗址保护力度的生动实践。

阳江市检察院、广东海丝馆表示,将聚焦护航阳江“海丝名城”建设的目标方向,落实《框架协议》确立的各项机制,积极协调、相互借力,高质效开展文物保护协同共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南海I号”古沉船及遗址的系统性保护和合理利用,协同推进全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化进程。

阳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玲,广东海丝馆党组成员、副馆长关则多出席会签仪式。

撰文:巫雅柠 高望

图片:李可记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