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学是每一个家庭的大事。为了就读心仪学校,不少家长愿意“花重金”找“门路”,这就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趁之机。阳东区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谎称“有门路读名校”的诈骗案。
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沙某是朋友在一次闲谈中,沙某提起她的孩子明年就要上学了,想入读某学校,但不知道能不能顺利通过“摇号”,陈某随即提出可以帮忙“找找关系、托托人”。
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沙某先后通过微信给陈某转账2.9万元作为经费后,沙某的孩子顺利通过“摇号”。
此时,沙某得知其姐姐的孩子也想入读该学校,但“摇号”失败。遂提出让陈某继续帮忙,之前给的钱仍旧作为办理入学的经费。时间很快来到9月,孩子还没能入学,沙某多次催促。陈某告知事情办不成,并退回了8000元。
后陈某又跟沙某说起,花点钱能中途“插班”。2021年11月至12月,沙某又陆续给陈某转账2.7万余元。其间,沙某多次催促陈某加快进度,为了掩盖其根本没有所谓“关系”的事实,陈某向沙某展示其伪造的微信聊天记录,表明其有在持续跟进“插班”事宜,还找人假扮某学校的老师打电话给沙某,让沙某过几天到学校报到。但到了报到那天,沙某却再也联系不上老师。陈某又提出第二天和沙某一起到学校,但是之后就“失联”了。
意识到被骗的沙某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陈某仅退还了2000元。2022年4月,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陈某家属代为退还了5.6万元给沙某。
阳东区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遂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
每到入学季,总有家长被各种“套路”,轻则损失财产,重则耽误孩子入学。本案中,被告人陈某谎称“有门路读名校”,就是利用家长希望孩子就读“好学校”的普遍心理设下的陷阱。通过不正当方式入学,不仅违反教育管理秩序和公序良俗,也损害了同等条件下其他孩子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还容易助长教育腐败。在此提醒广大家长,要树立正确的就学观,通过正规渠道向教育部门和学校咨询办理入学手续,避免陷入诈骗陷阱。
撰文:巫雅柠 叶光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