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学生用餐安全,6月18日,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就《中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市级地方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公众可通过珠海市政府官网在线提交建议或反馈。
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规范珠海市中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行为,保障学生集体用餐安全,提升食材配送服务质量,珠海市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提出制定地方标准《中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规范》。
在标准编制前期,编制组开展了大量调研工作。编制组走访调研珠海市10余家中小学食堂食材配送企业,发放调研问卷,了解企业在生产与配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认知与制度体系的情况,识别了关键风险点。同时,编制组系统梳理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收集整理了相关配送行业企业的相关制度文件、配送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招标文件等资料。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该标准严格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秉持食材质量安全优先、配送服务导向、可持续发展三大原则。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划定配送 “禁区”:不应配送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食品添加剂及食材相关产品;秋刀鱼、鲭鱼、金枪鱼、沙丁鱼、河豚等易引发中毒危险的水产品;四季豆、扁豆、鲜黄花菜、野生菌菇、发芽土豆、五指毛桃、苦杏仁、枇杷仁、泡发木耳和银耳、湿米粉、凉拌菜、三明治、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含铝膨松剂、乳化剂、稳定剂及含铝面制品,含人工色素的肉制品和调味品。
此外该标准部分内容中对服务提供的关键技术指标给出了具体的可衡量的数据要求,确保标准可执行、可评估。例如预包装食材的剩余保质期应不少于2/3;高温天气(≥35℃)配送时,常温食材运输时间应不超过1小时;宜采用冷藏(保温)车进行运输,车厢内温度波动范围应不超过±2℃。
据了解,标准发布后,珠海市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协会将牵头选定3家行业龙头企业作为标准运用示范单位,率先使用此标准;进而在2026年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
南方+记者 吴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