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养老机构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香洲区养老机构收费行为,维护老年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养老机构收费行为有关事项作出提醒告诫如下:
遵守规定,接受监督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到合理定价、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明码标价,公开透明
按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老年人及其家属收取未公示的费用。
执行定价,规范收费
(一)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策。政府投资并运营(公建公营)的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需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按标准配备房内设施及提供护理服务。
(二)严格管理伙食费、代办服务费等服务性收费。应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不得强迫老年人接受有偿服务。
严格管理,诚信经营
(一)在提供服务时,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二)不得采取相互串通等方式操纵所在地区养老服务收费标准。
(三)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哄抬价格,推动养老服务价格过高上涨。
(四)不得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或以高于标示的收费标准收费。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全区各类养老机构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收费行为。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养老服务行业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拨打热线电话12315、12345或使用“珠海12345”微信小程序进行投诉举报。
南方+记者 蒋欣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