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珠海市三防办获悉,近日,珠海市印发《台风暴雨灾害天气期间共享单车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防风防汛期间共享单车的停运、复业、回收处置、数据统计等工作要求进行细化,进一步规范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各自的职责,完善共享单车防风防汛工作机制。
《指引》适用于台风暴雨期间为保障珠海市共享单车及使用人的安全而进行的防御台风、暴雨等相关工作,包括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应急响应分级、应对措施等内容。《指引》重在压实属地责任和共享单车管理企业主体责任,最大限度降低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安全风险。
在应急响应分级和应对措施方面,《指引》明确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时,相关管理部门要视情况通知各共享单车企业做好共享单车回收、调度、固定等相关工作。防汛(暴雨)Ⅳ级应急响应时,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各共享单车企业回收情侣路沿线、低洼地带、斜坡等风险点车辆。
在防风或防汛(暴雨)Ⅲ级应急响应时,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各共享单车企业全面回收海边沿线、低洼地段、斜坡等危险区域单车,就地捆扎、调度运离、固定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风险较少区域单车。
在防风或防汛(暴雨)Ⅱ级应急响应时,相关管理部门督促各共享单车企业加快完成共享单车回收、调度、固定等相关工作,其中防风Ⅱ级应急响应时,共享单车企业随时做好停止运营准备,并在平台发布预警提示。
在防风或防汛(暴雨)Ⅰ级应急响应时,共享单车企业暂停户外作业,暂停全市共享单车服务,并及时将预警信息、用车安全提醒、暂停服务公告等反馈至用户端。
此外,当所有应急响应解除后,共享单车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共享单车企业做好恢复作业;各共享单车企业要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及时回收破损车辆,及时处置倒伏、乱停放单车问题,及时统计相关数据并向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情况。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