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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珠海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热点问题解答来了


近日,

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

做客市政府门户网站

“民生在线”专题栏目,

围绕“关于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常见问题解答”主题,

与广大网民朋友进行在线交流互动。

大龄就业群体

可以享受人社部门哪些服务?

珠海有哪些社区就业驿站?

……

一起来看!

Q:

当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我们大龄就业群体可以享受人社部门哪些服务?

A:

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函〔2023〕21号),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大龄失业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享受分类分级就业援助服务:

一是大龄失业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1个月内,可享受Ⅰ级就业帮扶服务,包括1次职业指导、1份就业扶持政策清单和服务清单、3个岗位推介。

二是大龄失业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1个月后仍未实现就业的,可享受Ⅱ级就业帮扶服务,由专人负责对接帮扶,主动联系服务,加大岗位推介等服务力度,并跟踪解决大龄失业人员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大龄失业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2个月后仍未实现就业且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享受Ⅲ级就业帮扶服务,接受“一人一策”兜底援助,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择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在享受补贴政策方面,成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实现就业的,单位和个人可享受一定的就业补贴。包括向用人单位发放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或者向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或个人可按季度或半年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的“补贴申办”模块申请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

Q:

请问就业困难人员在哪认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A:

符合条件人员可自愿向户籍地(常住地)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同时根据自身所属人员类别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例如残疾人员可提供《残疾人证》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等。

在这里也温馨提醒户籍地与常住地不在同一地市区域内的人员,在常住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除提供对应类别人员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或可校验的电子《居住证》。

Q:

我在网上了解到政府的公益性岗位,请问这个岗位的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

A:

如果您是就业困难人员或者是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员,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就已发布的公益性岗位提出申请,也可通过线下交流等各种方式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珠海市公益性求职招聘平台页面截图。

Q:

我们企业在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后,可以享受哪些补贴,具体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

A:

可以享受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本市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首次招用或同一用人单位再次招用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的就业困难人员(指经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劳动合同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申请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用人单位可按季度或半年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申请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具体申办流程如下:点击“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并开通用户(单位用户可咨询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录网上服务平台,点击“补贴申办”模块,找到要申请的补贴项目进入申请主界面,再按系统流程指引操作即可。

Q:

我目前已经认定成为就业困难人员,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会取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呢?

A:

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函〔2023〕21号),对于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1.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4.六个月内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3次以上的,或终止就业需求的,或主动提出要求退出认定的;

5.已实现就业创业或失业登记被注销的;

6.城镇“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中至少有一人已实现就业创业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8.因提供虚假信息获取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

9.存在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行为的;

10.因失业联系等原因而无法为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且其本人也不主动联系提出就业服务需求超过6个月的。

Q:

我从网上了解珠海正在筹划建设社区就业驿站,请问目前进度如何?社区就业驿站可以给群众带来哪些便利呢?

A:

截至目前,珠海市已建成就业驿站12个,其中香洲区3个、金湾区8个、斗门区1个(具体详见珠海市就业驿站清单)。

作为搭建在群众身边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驿站以实现就业为核心目标,主要功能包括:就业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岗位匹配、创业指引、补贴指引等。通过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把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满足群众就业多元化的需求。

▲金湾区红旗镇藤山社区就业驿站

Q:

我们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查询比较官方、全面的招聘活动信息?

A:

各位网友可以通过“珠海市政府公益性求职招聘平台”或“珠海职通车”小程序,查询活动信息和招聘岗位信息。该平台汇集珠海市大部分用人单位需求和劳动者求职数据信息,且信息随时更新,大家可登录查询。

▲珠海市政府公益性求职招聘平台页面截图。

Q:

我现在是一名宝妈,平时需要带小朋友,不能做全职工作,请问目前在哪里可以找到培训简单、容易上手的工作?最好在社区周边可以方便照顾家庭的。

A:

目前珠海市已构建市、区、街镇、社区(村)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议您可以向就近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网点反馈工作需求。结合实际需求,就业服务网点可以给您提供技能培训或者岗位推荐等服务,祝您可以早日找到合适满意的工作。

【来源】珠海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