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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家!珠海公布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48家,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1家,

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08家,

噪音重点排污单位4家,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33家,

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225家。

近日,

《珠海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公布。

为加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27号),近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公布《珠海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列入《珠海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共352家(不含重复)。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48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1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08家,噪音重点排污单位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33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225家。

列入《珠海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落实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措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据了解,根据生态环境部新出台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名录》),《名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各相关部门意见,将符合筛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纳入对应类别的《名录》,同一企业事业单位可同时属于不同类别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

《名录》包含重点排污因子和排污量大的企业、生态环境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以及需科学管控环境风险单位等,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对象,提升日常环境监管效能。

《名录》明确,将噪声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列入噪音重点排污单位,突出监管重点,回应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

【来源】珠海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