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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珠海香洲一案例入选2023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主导作用,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3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查处擅自使用“慕尼黑啤酒”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案入选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慕尼黑啤酒”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人为慕尼黑酿酒厂协会。

2023年10月18日,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根据有关违法线索,对珠海市某商业有限公司某购物中心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从安徽某啤酒有限公司购进其生产的、名称为慕尼黑黑啤酒、慕尼黑精酿原浆啤酒等7种啤酒288瓶,并对外销售,违法经营额共计2448元,违法所得共192.87元。

2023年12月14日,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违反《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依据《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二十六条,作出没收涉案啤酒223瓶(罐)、没收违法所得192.87元、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

【专家点评】

为有效履行《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大对清单产品的保护力度,及时转办相关案件线索,加强专业指导,省级知识产权局组织相关地市开展执法检查。“慕尼黑啤酒”是中欧协定第一批保护清单产品,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在中国市场广受消费者欢迎。

该案当事人销售的“慕尼黑啤酒”并非产自德国慕尼黑地区,易造成混淆误认,侵害了慕尼黑啤酒地理标志产品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该案准确适用《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进行查处,为中欧互认互保清单产品提供高水平保护提供了良好范例,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笑冰)

南方+记者 蒋欣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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