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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新政启动首周,珠海金湾迎来入户“小高峰”


7月1日,《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才引进及入户工作的通知(试行)》正式实施。7月1-4日,珠海市金湾区共引进人才数量达236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288%。短短4天的入户人数,超过了今年上半年每一个月单月入户的总数。作为全市优化人才引进政策试点,新政在金湾的实施也将为珠海引进人才、补充人力资源、扩大人口总量作出有益尝试。

来自吉林的张先生目前生活和工作都在金湾区,且父母和兄弟姐妹都已落户珠海,因之前的政策限制,全家人唯独他没有成为真正的“珠海人”。

金湾区关于人才引进新政正式发布实施后,得知自己已符合此次金湾区入户新政的要求,张先生便第一时间来到金湾区人社部门进行咨询了解。经工作人员查询核实,确定其符合此次入户新政要求。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张先生现场便办理好了入户申请工作,接下来只需预约公安户政部门办理其它落户手续即可。

正在办理入户核准手续的张先生。

原本只想先来了解新政的张先生,在现场便办理好了入户核准,让他感到十分惊喜。他兴奋的表示,“这样的新政策很接地气、贴民意,完成了一直以来的心愿。”如今,更多像张先生一样的“新金湾人”,正通过人才新政变成真真正正的“金湾人”。

金湾区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康霖表示,“新政实施以来的这几天,能明显感受到大家的关注,申请数量较之前有明显的增加,关于政策的咨询也非常多。办理部门已加派人手、分工协作,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以确保新政的顺利实施。”

金湾区航空新城。

此次金湾区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再度放宽人才引进核准条件。现政策同原政策相比,门槛更低、覆盖面更广。即入户对象范围由企业职工扩大到金湾区管理范围内各类人才,首次将新业态从业等灵活就业人员纳进范围;年龄扩大到18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58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8周岁以下;社保缴费时限由“六个月”调整为“一个月”;新增了“居住入户”条款等。

“居住入户”条款只需要在金湾区管理范围内拥有自有房产,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可以入户。政策中所指“自有房产”是指具有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可以是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单独或者共同拥有,也可以是申请人本人与政府或者与本市引进高校共同拥有。

据介绍,增加“居住入户”条款,一方面对已经居住在金湾、一直为金湾的发展而奋斗的人才提供了更多的引进渠道,另一方面也是为男性年龄超过58周岁、女性年龄超过48周岁仍意愿继续为金湾的发展而奋斗的这部分人才提供了入户渠道。

南方+记者 董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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