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格力电器通报针对小米电风扇的维权进展之后,7月10日上午,双方又相继发出不同声明。
“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小米公司发言人”微博账号称。
约2小时后,格力文传也作出了反应,称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的产品“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了格力电器相关专利,该侵权产品的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小米生态链企业)。
据格力电器表示,该制造商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向格力支付185万元。
企查查资料显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权由“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而该公司则由“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曾于2022年5月24日开庭审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诉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
7月9日,格力文传通报称,针对小米官方旗舰店所售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格力电器专利权案,2022年12月22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21)粤73知民初1399号】,判决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
格力电器还称,已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1123号】法律文书,该文书要求本案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185万元。
◎早前报道
南方+记者 张紫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