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的车主们请注意
市属公园停车场
收费标准要提高
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50元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市属公园机动车停放
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告

通告指出,考虑非游园的社会车辆
长时间占用公园停车资源
以及市属公园经营者
粤华园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运营成本增加等情况
拟采取阶梯式收费
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
详细方案如下
市属公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征求意见稿)
市属海滨公园、野狸岛公园、白莲洞公园、板樟山公园、香山公园停车场目前执行 2009 年核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即小车第一小时 2 元、以后每小时 1 元,以及12小时最高10 元的收费标准。考虑非游园的社会车辆长时间占用公园停车资源,以及市属公园经营者粤华园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成本增加等情况,拟采取阶梯式收费,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提升市属公园停车服务能力,缓解周边交通压力。现就市属公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向公众征求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价依据和定价原则
(一)定价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 年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 号)。
(二)定价原则。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二、拟定收费标准
(一)小车(20 座及以下客车、2 吨及以下货车):
6:00-9:00
为晨运免费时段;
9:00-20:00
前三小时 2 元/小时,第四小时起5 元/小时;
20:00-次日 6:00
按 2 元/小时;24 小时封顶收费50 元。
停车不超过 30 分钟(含 30 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 30 分钟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含前 30 分钟)。
(二)大车(20 座以上客车、2 吨以上货车):
6:00-9:00
为晨运免费时段;
9:00-20:00
前三小时 4 元/小时,第四小时起10 元/小时;
20:00-次日 6:00
按 4 元/小时;24 小时封顶收费100 元。停车不超过 30 分钟(含 30 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 30 分钟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含前 30 分钟)。
(三)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其他政策规定的应当减免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按规定减免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四)市粤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时方案,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
原文如下↓



大伙们注意啦📢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2024年8月20日止
意见征集途径和方式
1.电子邮件:
fgjjgk@zhuhai.gov.cn;
2.邮递信件: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市政府大院5号楼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邮政编码:519000);
3.在线提交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 (zhu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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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