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多了,这房子还没装修好!”在韶关新丰县,面对未装修完成的房门前,小潘表达着自己心中的苦闷。
原来,此前小潘一家将其新买的房屋全包给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没想到房子装到一半后却等来装修公司资金有问题的消息,装修进度一拖再拖。而且,遇到这样“糟心事”的不止小潘一家,与他一起签订装修合同的还有小罗一家。在多次联系装修公司协商未果后,小潘和小罗向新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装修公司返还支付的装修款及违约金并终止合同。
承办法官在认真了解了原告诉求后,心中有了思量。如何在装修公司承受范围内,让业主尽快重启装修并挽回一定损失也让法官颇费了一番心思。考虑到装修公司面临的困境,合同已经无法履行,承办法官立足双方利益平衡点,本着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通过对剩余材料、未装修部分的花费,以及因未入住造成的损失计算,指导两家提出新的赔偿方案。
然而,最初与业主的联系并不顺利,因双方之前沟通不畅,业主有些抵触情绪,承办法官通过多次的电话沟通,耐心劝说双方要积极解决问题,向双方分析利弊。最终,小潘和小罗与装修公司均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解除合同并由装修公司分期赔偿业主损失。
日常生活中,一些矛盾纠纷看似“小事”,实则是民生“大事”。新丰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将群众的事放在心里,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换位思考, 为当事人厘清法律关系,力促案件事了人和。
南方+记者 潘俊宇
通讯员 陈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