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惠阳区企业引进优秀毕业生人才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详细说明人才津贴申领程序。申领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标准
(一)申报对象:新引进的与我区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本科学历的毕业生(详见附件1);
(二)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
二、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津贴为2023年11月—2024年5月共7个月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
三、申报材料
查看附件请进入官网公告。
网址:http://www.huiyang.gov.cn/hzhyrsj/gkmlpt/content/5/5263/post_5263126.html#8718)
四、申报流程
(一)申领。填写《惠州市惠阳区优秀毕业生登记备案表》、《惠州市惠阳区优秀毕业生人才津贴申领表》并准备其他相关材料(所需材料详见附件1);
(二)初核。用人企业将《备案表》《申领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所在镇(街道)组织办,各镇(街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三)提交。各镇(街道)将《备案表》《申领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复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镇(街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五)公示。对复核通过的申领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核准。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名单;存在异议的,公示部门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七)拨付。按申领人数及发放月份数向区财政请拨资金,再拨付至企业人才个人账户。
五、注意事项
(一)2023年已领取过优秀毕业生人才津贴的优秀毕业生,只需填写《惠州市惠阳区优秀毕业生人才津贴申领表》,并提交在职证明及2023年11月至今在我区缴纳社保证明,无需二次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引进我区满6个月(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本次申报;在区人社局核准确认名单前离开我区企业的不予发放;
(三)已领取过我区企业高端人才津贴的毕业生,可按照原标准继续申领企业高端人才津贴,发放时间累计不超过3年。
六、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申报津贴。用人企业及各审核业务部门要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时审核,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作假现象,真正将我区优秀毕业生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填写《惠阳区企业引进优秀毕业生人才津贴申领工作联络人信息表》(附件2)于5月16日上午下班前报送;
(三)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申报材料,企业于2024年6月15日前报送材料到镇街初核;镇街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上年度未发放的11月、12月人才津贴在本次发放。
南方+记者 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