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人脸识别和个人信息造册登记报送单位、超标电动自行车超载拘留车主……虎门人请注意,虎门镇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案件!昨日,记者从虎门镇获悉,“三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已开始,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劝导期。12月16日起将正式开始从严执法。赶紧看看这些行为,你可不要“中招”。
行人自行车
违法人脸识别报送单位
严管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行人过街不走斑马线、跨越护栏、闯红灯、在机动车道行走,以及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走非机动车道横穿马路、占用斑马线、逆行等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需在虎门大道滨海湾医院旁设立的现场宣讲教育场所,观看交通安全视频和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抄写的学习教育;
拒绝接受教育者,处以50元罚款;
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人脸识别和个人信息造册登记,并抄告给所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团体,要求对违法人进行再次教育。

电动车
超标电动车超载拘留处置
严惩超标载人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超标电动自行车车载2人以上(含2人)的,对当事人进行拘留处置;
超标电动自行车载1人以下(含1人)的,进行扣车处理;
违法人员到违法窗口办理时,要求到当事人到所在警务区进行“二标四实”系统信息采集;
违法行为人需参加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抄写的学习教育,并写承诺书和提供合法来源后,方可取车。

机动车
半年内三次违停扣驾驶证
严查机动车违法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
对在虎门辖区内主干道、严管路段、公交站、商场及小区出入口等违法停放车辆进行拖移,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严格执法和教育;
对半年内在虎门辖区范围内累计三次以上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暂扣驾驶证处理,对当事人进行严格执法和教育;
当事人到窗口办理违法处理手续时,要求当事人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并抄告给所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团体,要求对违法人进行再次教育。

【记者】何明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