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 > 正文

3张罚单,25000元!这种违法绝不能忍!


提起施工占道

大家肯定有一肚子“苦水”要倒

咚咚咚!咚咚咚!简直就是

“高分贝施工协奏曲”

不过,路当然不是无缘无故要修

一时的不便,是为了今后出行的便捷

还请大家多多理解!

当然,如果是违法占道施工

那就另当别论了,不用等大家发声

蜀黍第一个就“盘它”!

那么,哪种情况下占道施工

会被蜀黍盯上呢?

未经审批私自封路施工

2019年1月10日,深圳交警在路面开展巡查,行驶至光明区圳园路时,发现一施工队正在进行路面开挖作业,施工现场一片狼藉。蜀黍巡视完四周并未发现施工现场张贴了《占道施工许可证》,而更令人担忧的是现场周围无安全防护及警示标志,开口向着来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深圳交警当即要求现场施工人员立即停工。

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万一车辆突然撞进来

施工人员、市民、道路的安全谁来保障?

此外,《占道施工许可证》呢?

是忘了张贴,还是根本没有?

带着种种疑问,深圳交警继续展开调查

经现场询问,发现此施工行为未经审批私自封路,属违法占道施工。随后,深圳交警立即将施工现场负责人带回交警队做进一步处理。

经调查查明,施工项目为茅洲河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单位为江西汇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场施工人员及施工工具均由该公司提供。

处 罚 决 定

深圳交警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25条、第108条第2款给予江西汇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开具了《责令整改违反道路管理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恢复路面,待审批手续办结后再行按照规范安全施工。

未设任何安全警示及围挡

根据相关规定,占道施工必须先取得施工许可证并按要求张贴在施工工地,且设置好安全警示和围挡,才能正式开始施工。

然而2019年1月24日,深圳交警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却发现光明区侨明路的一处施工工地上述的行为一个都没做到!不仅如此,还将集装箱堆放在机动车道上。见状,蜀黍当即要求现场施工人员立即停工,并将相关负责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调查查明,施工项目为中集产业地轨卫星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施工人员及集装箱均由该公司提供。

处 罚 决 定

深圳交警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26条第3款、第112条第1款给予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开具了《责令整改违反道路管理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将占用机动车道的集装箱清除,并做足安全警示后再行开工。

施工围挡存在缺口

2019年2月21日,深圳交警巡查至甲子塘大道时,发现一施工工地没有围闭,围挡存在很大的缺口,没有施工人员在现场看护,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这么大的围挡缺口

是准备干啥?

经调查查明,施工项目为光明高新园区八号路(同观路-光明大道)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 罚 决 定

深圳交警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26条第3款、第112条第1款给予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开具了《责令整改违反道路管理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规范围挡,做足安全警示标志,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

现在你知道了吧

占道施工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哟

在此,深圳交警提醒广大占道施工企业及作业人员:涉及占用、挖掘道路施工的项目施工前必须经过交警部门的审批,施工时作业区需按照规定摆放交通安全设施,做足安全警示,严禁随意堆放材料,不要等到发生安全事故后才后悔莫及。

那么,占道施工具体该怎么做呢?

不想被罚,可要牢牢记住啦~

施工完毕后

道路上的障碍物必须全部清除

恢复路面交通才可撤离

接下来,深圳交警将持续加大

对违法占道施工的整治力度

同时,深圳交警鼓励广大市民

积极参与占道施工道路安全的监管

路见不平违法施工一声吼!

举报举报举报

推荐阅读

刚领驾照的女儿停车撞树,其后父亲追着家人猛撞!周围人拦不住…

福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注意,广东15项业务可线上办了!

早晚温差大,车窗老起雾?蜀黍教你,一招见效!

编辑:刘佳慧

校核:梁泽宏、葛青

部分素材来源:深圳交警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29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