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东莞水资源保护又出大招了!

7月1日起,《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作为东莞市出台的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条例》共6章48条,将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将为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保护区内已有项目退出将分类处理
《条例》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水质标准、变更、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防护措施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对一级、二级保护区禁止的项目和行为,小型集中取水点水质保护,水源涵养,饮用水输送管网保护,水污染物处理,汛期、涝期、枯水期水质保护和污染风险源监控等保护措施作出了规定。
《条例》规定,市政府可以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区域,经省政府批准后,作为准保护区,同时还规定了准保护区的项目准入制度,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划定前已有的项目和设施,因保护区划定后禁止设置而需要退出的,《条例》作出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其中,保护区划定前经依法批准设置的,由市人民政府限期停业、关闭或者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停业、关闭或者拆除的,依法强制执行。停业、关闭或者拆除的项目和设施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保护区划定前未经批准设置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停业、关闭或者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执行的,依法强制执行。

江库联网工程凸显地方特色
《条例》第三十七条江库联网工程是极具东莞特色的在旱期能够保证饮用水源水质的重要举措。
所谓江库联网工程,是指依托主干取水河流东江与同沙、横岗、水濂山等水库水源地,由东江沙角取水泵站、输水线路、两座加压泵站和相关水库组成的联网供水水源工程。
《条例》规定,市政府应当做好江库联网工程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江库联网工程在汛期、涝期、枯水期蓄水及水调度功能,保障本市备用水源安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辖区内江库联网建设工作。
参与《条例》制定的权威人士透露,这一条款凸显东莞保护备用饮用水源水质的特色,既切合实际、必要可行,又有一定前瞻性、引领性。

地下水源保护首次作为兜底条款写入
地下水源的保护作为一条前瞻性条款,写入了《条例》的附则。
目前,东莞并没有将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同时,根据《东莞市城镇供水专项规划(2012—2030)》,截至2030年,东莞没有规划建设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的供水水厂。在此前立法调研期间,有立法专家认为,目前暂不针对地下水进行立法,并不意味着放任地下水资源被违法污染、开采等违法行为,毕竟上位法对此也有相关规定和罚则。
针对上述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经深入研究、讨论,认为虽现阶段地下水暂不作为饮用水源,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具备饮用水功能的地下水资源也应当按照地表水饮用水资源的要求进行保护,在条例中增加一条前瞻性的条款更为稳当。为此,《条例》增加“具备饮用水功能的地下水源地及水质的保护、监督和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规定,作为兜底条款。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项目
●新建、扩建排放含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含汞、镉、铅、砷、铬等污染物的项目
●新建、扩建、改建使用及存储含汞、镉、铅、砷、铬、镍、氰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
●设置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储存罐、仓库、堆栈、油气管道和废弃物回收场、加工场
●设置占用河面、湖面等饮用水源水体或者直接向河面、湖面等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餐饮、娱乐设施
●设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设置排污口
●其他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行为
●排放、倾倒、堆放、填埋、焚烧剧毒物品、放射性物质以及油类、酸碱类物质、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从事船舶制造、修理、拆解作业
●利用码头等设施装卸油类、垃圾、粪便、煤、有毒有害物品
●运输剧毒物品的车辆通行
●运输放射性物品的车辆通行
●使用船舶运输剧毒物品、危险废物以及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
●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容器
●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的活动
●使用炸药、有毒物品捕杀水生动物
●开山采石和非疏浚性采砂
●破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设施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行为
●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设置旅游设施、码头
●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水
●放养畜禽和从事网箱养殖活动
●从事旅游、游泳、洗涤等活动
●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时间表
●2018年 全面完成已划定一级保护区内隔离围网建设和警示标志建设
●2019年底前 全面完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项目清理
●2019年底前 完成第二、第四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
●2020年底前 完成石马河河口东江水源保护一期工程建设
素材来源:综合南方日报、南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