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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车侠,酒驾电动车是违法行为,茂名已有人吃罚单!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已经家喻户晓,

但大多数人误认为这里面的

“车”仅指汽车和摩托车,

并不包括电动自行车,

于是朋友聚餐骑电动自行车

去喝酒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茂名交警提醒:

酒驾电动自行车上路不仅

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会被处罚。

最近交警就查处了酒驾电动自行车的案例

2019年4月29日19时许,张某斌酒后无证驾驶二轮电动车在325国道寨头路段被电白交警当场查获,经呼气测试其酒精浓度29.2mg/100ml,属酒后驾驶。执勤民警依法扣车并对张某斌处以2000元罚款。

看到这里

很多电动车驾驶员就提出疑问了

“酒后开车肯定是违法的,

但酒后骑电动自行车怎么会违法呢?

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

茂小布这就告诉你

到底电动自行车是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呢?

电动自行车车分为合标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标准,其最高车速为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为55公斤,电机功率为400W,并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的是合标电动自行车。而超过该标准的,则是超标电动自行车。

我们茂名地区群众日常所说的电动车,一般都指超标电动自行车。即我们日常在路面上看见悬挂“绿底白字”临时车牌,上面印有个“超”字的电动自行车。

合标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范畴,按非机动车管理。超标电动自行车在性能、速度、质量、外形尺寸等指标上已经直追轻便摩托车,甚至比肩普通摩托车,其实质上属于机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酒驾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在处罚上有何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3项、第73条第1项、《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5条第2款第2项明确规定,醉酒驾驶、驾驭非机动车、畜力车的,罚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明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第91条第2款明确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驾电动车怎么处理?

合标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醉驾合标电动自行车将被罚款50元。

超标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酒驾超标电动自行车,且车辆被司法鉴定为机动车的,将按酒驾机动车的规定进行处理,会承担和酒驾机动车一样的法律责任。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被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被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温馨提醒:

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要提高法律意识

酒后不驾驶电动自行车

为了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

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茂名发布编辑部

编辑:刁爱惠

初审:柯柱基

终审:杨永新

来源:茂名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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