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记者获悉,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顺德区教育局、顺德区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顺德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秋季起,结合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变化的实际情况,顺德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将对应幼儿园不同星级评定标准进行调整。
具体收费标准为:四星级园每人每月不超过1120元;三星级园每人每月不超过980元;二星及以下等级园每人每月不超过860元。新开办公办幼儿园在未评星级前保教费按二星级幼儿园标准860元/生·月执行。
本次调整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管理政策,“新生”是指2021年秋季及以后新入园就读的幼儿(含插班幼儿),其余幼儿为“老生”。
另外,顺德区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受幼儿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的16:30至18:00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公办幼儿园可收取托管费3元/人·天(17:00前离园免收),托管费应专款专用,专门用于支付看管幼儿的教师加班补助。
文件还提到,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星级水平有调整的公办幼儿园,星级标准在9月前认定的,可在当年秋季学期入园的新生执行新的保教费标准;星级标准在9月后认定的,应在次年对秋季学期入园的新生执行新的保教费标准。保教费至少保持一学年稳定。
此外,对于原为市一级和区一级被评为四星级和三星级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应按分步调整的原则,避免出现保教费大幅调整的情况发生。
【南方日报记者】蒋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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