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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出现共享电单车!市交通部门:行为违规,责令回收


南都讯 记者陈杰生 蒋臻 近日,有增城的街坊发现,在街头居然有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身影。南都记者了解到,该款共享电动车系杭州一公司投放。对此,广州市交通部门表示,这一行为违规,要求属地政府立即约谈相关企业,责令其立即回收已投放车辆,逾期未清理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增城街头现共享电单车 押金49元,用车半小时3元

在市区街头,一排崭新电单车十分吸睛。车身蓝白相间,车头有车篮,车座后是电瓶,外壳印着“押金49元,用车3元/半小时”字眼。增城的街坊发现,这款名为“骑电”的电动自行车跟共享单车的用法相似,要扫描车身上的二维码在手机上完成用车操作,要用车需进行手机验证、身份验证、押金充值、余额充值。

“解锁用车:微信或APP扫描车头、车后轮上方二维码,即可解锁用车——切换骑行:骑电单车需脚踩两圈踏板后拧动车把油门才有动力——临时停车:短暂离开可在APP中长按临时停车,按钮锁车”,“骑电”网站的“使用指南”如此介绍。

不过,不同于共享单车的随骑随停,这款电单车用完需在还车点还车,否则须支付39元调度费。

电单车投放后,吸引了一批街坊尝鲜。有街坊表示,这款电单车与共享单车相比,提了速度,但是要把车停在还车点,稍嫌麻烦。对于这款共享电单车,有开车的街坊担心,共享电单车会和共享单车滋生同样的问题,比如在马路上胡乱穿插,加剧行车的不安全因素。

共享电单车属杭州一公司 在杭州曾多次因“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被罚

南都记者下载了这款名为“骑电单车”的APP。今日(1月25日),记者发现,在APP上搜索电单车,有数十辆,集中在增城城区范围,如荔景大道、观翠路附近都能见共享电单车。而还车点基本也分布在上述范围,有近20个。

昨日,南都记者拨打了“骑电”的客服电话。一客服人员对记者称,目前,广州只有增城有投放电单车,不过投放数量不清楚。记者询问根据广州市政策,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投放时公司有考虑到该政策吗?客服人员表示自己不清楚。就此情况,记者希望进一步采访公司相关人员并留下电话,不过,截至今日发稿,仍未有相关人员与记者联系。

“骑电单车”属于杭州骑迹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资料显示,这家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法定代表人为周坤鹏。

“骑电单车是一个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平台,用户通过手机APP扫码即可开锁用车,到达目的地以后,路边停车关锁即可自动结束计费,车身设置了三种模式,电动模式、助力模式、人力模式可供用户选择。”企业简介一栏称。

公开资料显示,“骑电”的创始人周坤鹏今年31岁,研究生在读期间就开始创业。2016年10月,周坤鹏创立了“骑电单车”。在媒体采访中,周坤鹏介绍,相比于路面上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骑电的每一辆车都绝对符合国家标准”。

不过,根据天眼查资料显示,杭州骑迹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多次因“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而被当地城管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在天眼查上,能查到的“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而被处罚就有14宗,还有一宗系“涉嫌在城市绿地内停放车辆”。

APP截图

广州市交通部门:要求属地政府立即约谈相关企业,责令回收

目前,对于电动自行车,广州仍处于“限电”的状态。2016年11月2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继续实施不准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上道路行驶的措施。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也就是说,目前,该通告仍然在生效中。

对于“骑电单车”在增城投放电单车的情况,南都记者反映给了广州市交通部门和增城区交通部门。

昨晚(1月24日),广州市交通部门回复南都记者: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不准上道路行驶。《关于鼓励和规范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要求车辆应当无外接动力驱动的装置和接口。“关于骑电违规投放共享电单车的问题,市交通部门已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增城区政府,并要求属地政府立即约谈相关企业,责令其立即回收已投放车辆,逾期未清理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编辑:廖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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