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动10余名执行干警,顺利完成对蓬江区某小区房屋的搜查。

此次执行缘于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借款人吕某慧未按约还款,某信托有限公司将吕某慧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16万元及逾期违约金等款项。仲裁裁决生效后,吕某慧仍不履行义务,于是该信托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多次与吕某慧联系未果,后于7月19日查封了涉案房屋。为了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于11月6日对涉案房屋进行入屋调查。


“按照分工预案,全体干警立即行动!”江门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罗志彬一声令下,外围警戒、强制开锁、清点登记等一系列行动有序开展,执行全程有专人进行录像和公证。当天上午,法院完成了房屋搜查和清场工作,该案将依法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据悉,处置不动产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对此,江门中院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以高压态势全面依法惩戒,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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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李霭莹
【通讯员】何奎、周思
【图片】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视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