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的脚步越来越近,大家心心念念的元旦放假安排来了。喜上加喜,“乐购东莞”消费券又来发福利。
记者从东莞市商务局获悉,本轮消费券发放分为元旦市级通用消费券和元旦住餐消费券两种,金额共1300万元,包括700万元元旦市级通用消费券和600万元“食在东莞”餐饮住宿消费券。

两大品类消费券大派送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日期间,东莞将面向全市限上纳统零售、住宿、餐饮和有零售业务的批发企业,分3批次,发放共计约700万元旦市级通用消费券。
通用消费券适用范围:全市重点的零售、餐饮、住宿类企业及个体户和重点批发业可以产生零售额的企业及个体户(不含汽车销售类企业)可以使用市级通用消费券,详情可以查看适用门店后进行使用。
通用消费券主要通过“乐购东莞”微信小程序报名抽奖领取,通用消费券面值拟为“满1000减200元”“满500减100元”“满200减50元”“满100减30元”“满50减15元”,核销有效期为7个自然日。
此外,在2022年12月-2023年2月期间,东莞还将结合冬至、元旦、春节消费节点,发放“食在东莞”餐饮住宿消费券(通用型),金额超过600万元。住餐消费券适用范围:全市重点餐饮和住宿经营单位,详情可以查看适用门店后进行使用。
本次“乐购东莞”将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派券方式,发动全市多行业企业门店营造消费氛围,通过深挖促消费活动,以广大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陆续掀起新一轮消费热潮,点燃东莞消费活力。

全市掀起促消费热潮
这波促消费热潮也迎来了各镇各区的积极响应。如南城街道近期推出了2022年“岁末年初”乐购南城促消费活动,在冬至和元旦期间,在南城街道范围内重点商圈及重点企业的零售、餐饮、住宿等重点领域,发放总额为85万元的消费券。适用商圈包括海德·汇一城、时代城、南城海雅百货、旺南·奥特莱斯、莱蒙商业中心、印象汇、蜂汇广场、中天广场、莞香印巷等市民喜爱的打卡点。
记者了解到,石龙第三届商埠骑楼文化节将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举行。活动邀请全市消费者来石龙游骑楼、逛集市、办年货、品美食。在本次文化节期间,主办方还同步开启“乐购东莞·乐享石龙”促消费活动,围绕多个活动主题,近50万消费补贴持续发放,联动商圈、企业百万让利给到底,让市民畅享欢乐购不停。并联动石龙镇大型商圈,特色零售、餐饮、住宿、加油站、电影院等企业共同开展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促消费主题活动。
“乐购石碣”也安排了50万元消费券“全民抽+立减惊喜免单”的活动,叠加商圈优惠,可享折上折;滨海湾新区也将在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期间举行“滨海湾缤纷生活消费节”,有品牌汽车展销会和美食集市等。
在全市促消费的氛围下,东莞近期举办的文化活动都设置了促消费环节。例如刚在12月23-29日期间举行的东莞工业旅游数字BOX暨“东莞礼物”品牌宣传周活动,现场将设置互动体验摊位和集市,邀请“东莞礼物”获奖企业、东莞市2条广东省工业旅游精品线路的企业在现场布置摊位,在现场设置限时优惠促销活动,同时邀请主持人、达人来到摊位,帮助企业直播带货,吸引了不少市民打卡体验。
【发券安排】
通用消费券第一批次发券安排
报名时间:12月30日10:00
开奖时间:12月30日18:00
消费券面额
满1000减200元(1500张)
满500减100元(3000张)
满200减50元(12000张)
满100减30元(20000张)
满50减15元(13333张)
通用消费券第二批次发券安排
报名时间:12月31日10:00
开奖时间:12月31日18:00
消费券面额:
满1000减200元(1500张)
满500减100元(3000张)
满200减50元(12000张)
满100减30元(20000张)
满50减15元(13333张)
通用消费券第三批次发券安排
报名时间:1月1日10:00
开奖时间:1月1日18:00
消费券面额:
满1000减200元(2250张)
满500减100元(4500张)
满200减50元(18000张)
满100减30元(26666张)
满50减15元(26666张)
“食在东莞”第一批次发券安排
报名时间:12月30日10:00
开奖时间:12月30日19:00
“食在东莞”第二批次发券安排
报名时间:12月31日10:00
开奖时间:12月31日19:00
【温馨提示】
新能源小汽车促消费活动即将结束
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抓紧提交补贴申请
东莞市商务局日前发通告表示,2022年“乐购东莞”新能源小汽车促消费活动将于2022年12月31日24时结束,请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务必在活动结束前提交补贴申请,活动申请入口将在2022年12月31日24时关闭,逾期不能享受补贴。活动期间已提交补贴申请,因资料填写有误,未能通过审核,需要修改重新提交申请资料的消费者,请联系销售单位,由销售单位向执行机构线下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来源】东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