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仲恺大道沿线城市更新意愿征集工作已启动,将征集17个单元范围内权利人的意愿。目前,仲恺各镇、街道已分单元开展意愿征集工作,并组织召开有关政策宣讲和解读活动。
该区有关负责人介绍,仲恺大道沿线城市面貌有待改善,基础设施仍不够完备,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据了解,该区域需改造面积440公顷,包括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等待改造区域,过去“零敲碎打”的旧改模式对公共配套建设不足、城市面貌改善作用不明显。

为此,仲恺区计划通过城市更新的方式,将仲恺大道沿线打造成集聚商业配套等现代服务业集群的城市发展带。借此为仲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大潮流,争创国家一流高新区拓展产业空间,提升城市形象。
《仲恺大道沿线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仲恺大道沿线城市更新工作由政府主导,以公开挂牌方式确定改造主体,统筹推进仲恺大道沿线城市更新。从开展前期工作、签订意向、确定改造主体到最后的实施和监管,整个城市更新流程都由政府主导推动。
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政府储备地、征地留用地和国有资产用地等各类用地,统一纳入城市更新单元,不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自行改造或者合作改造。
该负责人介绍,以城市更新的方式实施改造,本质是对居民让利,把“三旧”改造政策和城市发展的红利惠及更多群众。仲恺大道沿线城市更新片区可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的地块,拆迁安置补偿列入土地成本,由政府出资补偿。旧厂房补偿原则上依据惠府办〔2017〕36号文补偿;旧村庄、旧城镇权利主体合法权益的补偿原则上为“拆一赔一”。补偿标准有别于一般的征地拆迁标准,基本与原来市场主导的标准持平,公平、公正、公开,充分保障权利人权益。
据各单元公告所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配合政府开展改造意愿征集工作,统一实施城市更新单元改造。如果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标准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征求意见期内以书面或邮件等形式向仲恺高新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提出,并附上本人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和联系方式。对于符合“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但不参与城市更新单元改造工作的,将按照政府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方式及标准进行补偿。
【记者】刘光明宝
【通讯员】黄怡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