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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奥园隆基绿洲花园等项目发违法广告被查处


日前,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西区所广告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2期》,大亚湾房利美投资公司、东晟购物广场公司和丰达工艺品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依法处罚。

聚焦违法内容,据该通报信息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惠州大亚湾房利美投资有限公司违法行为集中于企业开发的楼盘——奥园隆基绿洲花园,楼盘在销售过程中对外宣传“60天无理由退房”,但购房者在退房时却遭到了企业的拒绝。同时在检查中还发现,楼盘营销中心悬挂区域图标注的农贸市场并不存在,立柱广告标注的“高铁南站旁,28分钟一站深圳北,68分钟通达香港西九龙”等宣传内容被认定为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四)项的规定,被立案调查,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惠湾市监西处字〔2020〕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则显示,惠州东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在商场一楼外墙广告的宣传广告中印有“东晟购物广场,意向品牌招商,麦当劳,知名品牌,欢迎进驻!东晟购物广场,意向品牌招商,汉堡王,知名品牌,欢迎进驻!”字样广告内容,在商场二楼超市入口处的墙面宣传广告中印有“海底捞强势进驻,装修进行中敬请期待”字样广告内容,均为不实信息,属于发布违法广告。

大亚湾丰达工艺品有限公司的违法案件则主要是相关产品宣传在阿里巴巴平台店铺销售展示存在不实信息,涉嫌在互联网上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被立案调查。

梳理三份处罚决定书,奥园隆基绿洲花园、东晟购物广场和丰达工艺品公司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2000元、2500元和2000元的罚款。“企业发布违法广告的成本还是太低了。”惠州房地产市场相关分析人士称,相较于企业在销售过程中的潜在获利空间,这样的惩处力度显然很难起到作用,部分不守规不诚信的企业仍会违规获利。

“企业对外宣传应该要实事求是,避免夸大和虚假内容,应该更加专注到产品的构建吸引客户,而不是通过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来骗取客户。”在当前惠州房地产市场新一轮专项整治检查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表示,企业经营要以诚信为本,任何前期的宣传在后期交付都是要兑现的,若是虚假不实信息,业主入住后达不到就极易引发纠纷矛盾。

【记者】张峰 马发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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