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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上月城市空气及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9年1月,惠州市市区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100%,较2018年同期上升6.5%;综合指数为4.29,较2018年同期上升3.6%,空气质量略有下降。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1月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排名为龙门县、大亚湾区、惠东县、惠阳区、仲恺区、惠城区、博罗县。与2018年同期相比,博罗县、大亚湾区2个县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龙门县、惠东县、惠阳区、惠城区、仲恺区等5个县区空气质量有所变差。

备注:(1)综合指数变化率单位为百分比,“+”表示空气质量变差,“-”表示空气质量改善。

2019年1月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1月,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5个)达标率为100%。

2019年1月,9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55.6%,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2.2%。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综合指数排名,2019年1月,水环境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排名为龙门县、大亚湾区、惠东县、博罗县、仲恺区、惠城区、惠阳区。与2018年同期相比,大亚湾区、惠阳区、仲恺区、惠城区、博罗县、龙门县等6个县区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惠东县有所变差。

注:综合指数变幅为综合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来源/惠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整理/惠州环保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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