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饱受“江湖上”
关于驾驶证自动降级
这个“传说”的困扰

A1变A2?C1变废纸?
嚯!这可把小编吓得够呛

于是小编赶忙查询资料
原来真相是这样……

2012年9月,公安部就颁布了公安部令第123号,其中第68条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时,车管所应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
③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驾驶证注销降级规定确实有
但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实行
已经实施了6年,并非新规!
且降级的规则也与网传不同

▌谣言or真相?要明辨!
谣言:A级、B级驾驶证持有者发生了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事故,驾照会被自动降级。
真相:A级、B级驾驶证持有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才达到注销降级条件。
谣言:A级、B级驾驶证持有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没有参加年检,驾照会被自动降级。
真相:A级、B级驾驶证持有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未发生违规行为时,本记分周期可免于审验。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审验会被降级的说法并不严谨。
谣言:驾照降级是一级一级降。
真相:如果驾驶人的最高准驾车型为A1,那么降级后准驾的大中型客货车就变为A3、B1、B2;如果驾驶人最高准驾车型为A1、A2,降级后准驾的大中型客货车就变为A2、A3……具体如下:

谣言:C1驾驶证被记满12分后会变成废纸。
真相:C1驾驶证被记满12分后不会变成废纸,而是需参加满分学习及科目一考试。
另外2016年1月29日颁布的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被降级的驾驶人应当接到通知后30日内办理注销降级换证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公告作废,并非网传的“自动降级”。
谣言:车主到60岁之后降级C1驾驶证。
真相:根据公安部2016年实施的139号令,从当年4月1日起将原60周岁驾驶人每记分周期结束后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改为70周岁。
另外,6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
驾驶员应当去车管所换领相应的准驾车型驾照,但并不会自动降级。
对交规的误读甚至是虚假消息
小伙伴们用智慧的双眼去辨别
千万不要以讹传讹哦
但是呢,无论有没有新规
行车守规这一原则都是不变的
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将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或将影响到个人就业
▌13类严重交通行为千万别碰
应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对以下13类严重交通行为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 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后,被公安交管部门撤销驾驶许可或者机动车登记的人员、法人;
★ 因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人员、法人;
★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 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 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 驾驶营运机动车行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 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 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
★ 因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人;
★ 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人员及其所在的道路运输企业;
★ 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
★ 在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及其所在道路运输企业。
▌交通安全失信与个人信用挂钩
2018年,广东起草了《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交管部门定期汇总已作出行政处罚的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已划定事故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事故责任信息等形成交通安全信息守信名单和失信名单制度,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信用记录,推送至“信用广东”,面向社会提供查询。广东将交通安全失信与个人信用挂钩,税务、安监、银行等部门也将相应采取措施。

▌被列入失信名单后的公开方式
2018年3月,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推送了2015-2017年13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4670条)给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协调处,已在信用广东网站公示公开。据了解,该批信息涉及自然人的在信用广东供社会查询,涉及道路运输企业的被纳入该企业诚信档案供社会查询。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再次推送2018年的13类严重交通违法信息(79483条)。
大家可通过“信用广东”官网(http://www.gdcredit.gov.cn/)进行查询。已被公示及公告的失信名单,是经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定和程序认定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大家在工作生活和经营活动中,要注意识别失信主体,慎重选择合作对象,切实防范信用风险。

喏,最后小编还要提醒大家
不管驾龄长短,都要谨记
规定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守规,亲人两行泪

素材来源丨综合自网络
编辑丨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