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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顺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刘国兴为顺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12月23日上午,佛山市顺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政府提请的相关人事任职议案,任命刘国兴为顺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随后,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列海坚为新任命的刘国兴颁发了任命书。刘国兴在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监誓下,进行了宪法宣誓。

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列海坚(右)为新任命的刘国兴(左)颁发任命书。欧阳少伟 摄


刘国兴人物简历

1985.12-1990.06 顺德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其中:1986.09-1989.08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0.06-1993.03 顺德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其中:1991.06-1992.05伦教镇社会主义教育工作组成员)
1993.03-1994.10 顺德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1994.10-1998.05 顺德市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其中:1995.06-1995.12陈村镇挂职党委办副主任)
1998.05-2000.06 顺德市人民法院容奇法庭庭长;
2000.06-2002.09 顺德市人民法院容桂法庭庭长;
2002.09-2003.04 顺德区(市)人民法院党委委员、政工科科长;
2003.04-2005.09 顺德区人民法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副科职);
(其中:2001.08-2003.12中央党校法律专业本科学习,2001.09-2003.12中山大学法律专业自考本科学习)
2005.09-2007.10 顺德区人民法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07.10-2011.05 顺德区人民法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2011.05-2014.09 伦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其中:2011.09-2014.06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
2014.09-2015.03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5.03-2016.06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交通运输分党组书记;
2016.06-2017.01 顺德区委区政府副秘书长;
2017.01-2019.12 容桂街道党工委书记,维稳及综治委主任;
2019.12至今   顺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容桂街道党工委书记,维稳及综治委主任。

【记者】欧阳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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