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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罚200元!新增一批电子警察!专拍这种违法


平时开车最讨厌的是什么?

开着开着以为堵车

结果是人家“排排停”把路当了停车场

路辣么宽 可是就因为一辆车

所有的车都只能等等等

分分钟造成大堵车!

从现在开始

有这种侥幸心理的车主

可就钻不到空子啦!

注意!

注意!注意!

注意!注意!注意!

放大招啦

广大驾驶员朋友们

请注意

顺德新增41个监控24小时盯着你呢

这些路口、路段

新增交通技术设备

开车族们注意喽

在这里,

揣怀着人文情怀与社会责任的蜀黍

让你再次知晓这些“误区”!

误区一:有禁停标志才算违停

机动车辆应该在指定的停车场和停车位停放。如果既没有停车标志,也没有禁停标志,是不是就可以停呢?

那可不一定。

有些地方虽然没有禁停标志,但法律上是规定不能停车的。

法律规定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也就是说,地面上有斑马线、黄格区、或属于消防通道的,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相关车辆除外)。

误区二:人在车上就可以不吃罚单

有些司机为了不被交警贴条,人在车上把车停在路边,让朋友出去办事,但这种办法不一定可行。

首先,机动车在路面停车时一定要注意两个要素,缺一不可:

一是有允许停车的交通标志(蓝色写有“P”字的标志牌);

二是路面施划有清晰白线的停车位,并且有起止线。

圆圈里面一个叉,在我们的理解中一般是“禁止”“完全禁止”之意,是禁止车辆停放的标志。

圆圈里面有一道杠的,表示禁止长时间停放,车辆短暂停一下也是可以的,比如装卸物品、上下乘客等。

但要注意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所以,有些驾驶人随便在后座留了个人,自己就跑去办事,半天不将车开走的,这样也有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哦!

误区三:允许临时停车路段不会吃到罚单

禁停路段吃罚单我认,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总不算违停吧!

这也不一定。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紧靠道路右侧停车。(施划的箭头都是顺行靠右的)

也就是说,临时停车应当将车辆停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和人员通行的地方,且驾驶员不能离开车辆。同时,允许临时停车不代表可以一直停在那。

最后,即使有“泊位”也要看清停车方向、允许停车的时间段,以及是否是残疾人专用车位等。否则一旦违规,即使停在泊位内仍属于违停。

此外,“电子警察”还可以全天24小时对多个预置位方向的逆行、压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自动进行抓拍。下次可不能随意停车了,还有其他开车违法行为也要注意噢!当你以为周围没有交警巡查时,你已被这个“警察”拍下来了!

乱停车的危害有哪些?

乱停车侵占道路资源,降低道路通行效率,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车辆乱停放在公路上,妨碍其他行人、车辆通行,容易妨碍后面来人视线,导致正常行驶的车辆驾驶人避让不及造成交通事故;

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城市正常交通秩序,影响城市形象.......

也许有的小伙伴对于“违停严管”不理解,觉得只是临时停会儿车就那么处罚,实在过于严格,交警蜀黍想说的是,违停,占用的是大家的路权,特别是在车流量大的路段,违停一辆车等于直接少了一个车道,“停自己的车,让别人无路可走”真的是一种非常自私的交通陋习!

也许还有的小伙伴会觉得是附近找不到停车位,所以才会违停,情有可原,但其实,各国发达城市的交通管理中早已有共识:“城市永远无法满足私人交通所需的空间”。没有一个发达城市可以做到让私家车可以很方便地找到停车位,毕竟城市的交通资源都很有限,不可能去建那么多的停车场,所以要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一般首选是发展公共交通,同时也应鼓励市民更多地使用公交系统,减少私家车的出行。

各位司机朋友,

记住咯,

别再我行我素了,

自觉遵守各项交通规定,

“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切莫图一时方便

受到处罚得不偿失

做个文明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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