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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涉外案件文书送达难有“新招”!佛山中院合作公证处,助审判提速


“送达难”

一直是困扰涉外审判工作的一大难题

尤其大部分涉外当事人

在国内没有固定住所

但从即日起

破解涉外案件文书送达难

佛山中院有“新招”啦!

what“新招”?

小编马上为大家详细道来

今日上午,佛山中院与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共同签订了《委托送达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文书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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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学军、民二庭庭长林炜烽、副庭长罗凯原、南海区司法局副局长邵小筠以及南海公证处主任林敏等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

法院与公证处联手

助涉外审判提速

由于涉外案件的特殊性,大部分涉外当事人在国内没有固定住所,因此文书送达难度大、周期长成为制约涉外案件审判质效提升的难题之一。

为了有效破解上述问题,佛山中院民二庭立足实际,结合涉外审判特点及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相关经验,最终选定与南海公证处试点开展委托送达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文书项目。该方式将成为委托驻外使领馆涉外送达、司法协助送达、登报公告送达等涉外审判常用送达方式的有力补充。

根据协议,涉外案件的经办人员将依案情筛选出适合现场送达或留置送达的案件,委托南海公证处完成相关诉讼文书的送达工作,例如对在佛山或周边地区长期生活居住或入住酒店的涉外自然人、涉外公司高管进行直接送达,大大缩减送达时间。

在接受佛山中院委托后,南海公证处将指派两名工作人员(至少一名为公证员)在一周内完成对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文书的送达工作,并于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反馈送达结果。送达过程会采取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全程记录。

借助第三方力量

突显专业化优势

南海公证处主任林敏在谈及委托公证处送达业务的优势时表示,公证处作为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的机构,具有中立性和独立性,由公证人员完成送达工作具有较高社会公信力。公证人员在长期实践中对行为过程的保全和固定已积累丰富经验,通过专门设备对送达全过程以拍照、录影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能够实现送达过程的全程留痕,突显专业化。

“在涉外审判领域率先开展委托公证处送达业务,是我院涉港澳民商事案件诉讼简化改革试点的配套措施之一,也是我院建立特色涉外审判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通过市场化引进公证处完成送达工作,能有效缩短涉外审判送达周期、提高工作效率。”佛山中院民二庭庭长林炜烽介绍,接下来佛山中院还将定期对南海公证处的送达人员就涉外当事人身份确认、留置送达程序适用条件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以确保项目依法高效开展。

新的一年,佛山中院将立足司法实践,继续加强改革探索,努力提升涉外审判整体水平,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佛山中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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