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禅城区召开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任命:
岳旭阳同志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苏毅清同志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梁菡同志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
黄庆孝同志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南庄人民法庭副庭长;
余朝阳同志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祖庙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刘继龙同志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梁菡同志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南庄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简丽芳同志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康炳华同志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余东雄同志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燕芬同志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敖亮同志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南方日报记者】李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