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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镇司法所捧回“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国字号荣誉


最近,禅城区司法局石湾镇司法所正式捧回“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的牌匾。

在今年年初司法部印发的相关通知里,通报表扬了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广东省共有59个集体、83人获表彰,其中禅城区司法局石湾镇司法所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镇级司法所,也是佛山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小司法所缘何捧回了“国字号”荣誉?这背后是该所法律援助工作模式的创新和团队对专业的追求。

自2011年9月起,禅城在石湾镇司法所首创法律志愿岗工作模式至今,法律援助工作一直在探索中不断前进。此中,该所积极构建“法援结合、访调对接”工作模式,努力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至2020年6月,石湾镇司法所主要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3件,其中10人以上群体案22件,办结法援案件563件,胜诉率达95%以上。

通过“法援结合、访调对接”多管齐下,石湾镇司法所在群众心中树立起公平和正义的天平,让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获得了法律保护。

禅城区司法局石湾镇司法所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

禅城区司法局石湾镇司法所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

全市率先延伸法律援助窗口

在魁奇二路和岭南大道交界处,位于石湾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内的石湾镇司法所法律援助服务专窗,时常聚集三五成群的群众。他们大多为带着诉求而来的弱势群体,因遇到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物业确权等问题,想要寻求法律的帮助。

该专窗在2011年9月成立,成为全市首个镇街法律援助服务专窗。石湾镇司法所还搭建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平台——石湾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该工作站由2名律师长期固定驻点,为居民排忧解难。这个专窗,长期以来是基层满足居民法律援助需求最直接的平台。

刘绮明和凌琳惠是石湾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两朵金花” ,也是专职律师。在日常接访中,对每一位来访群众的诉求,她们都认真倾听、详细记录、耐心解答。对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她们会根据程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她们则详细说明理由,并给当事人提出解决的办法或合理的建议。针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诉讼标的小的纠纷,她们还会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代书形式的法律援助等。

石湾镇街道司法所所长罗新桥表示,通过搭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平台,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手续,实现应援尽援,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解决问题、难题。

石湾镇街道司法所还开通了电话咨询服务热线,为因各种原因不能或不方便到工作站咨询、求助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还可根据实际需要,为他们提供上门服务。

石湾镇街道司法所视办案质量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加强对案件的实质审查,严格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事项的类型作审查,采取根据律师专长指派和受援人根据法援律师库“指定”相结合的办法,有针对性地选派律师承办案件。

同时,实行案件全程跟踪管理,首先一次性告知,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受援人和法援案件承办人的权利义务、风险告知和监督电话等。其次跟踪办案进程,安排专人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受援人和承办人员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月该所都有计划地随机抽取部分案件参与庭审旁听,加强对个案的监督。

石湾镇街道司法所还建立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组织资深律师和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确定承办方案,确保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

数据显示,2016年至2020年6月,石湾镇司法所主要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3件,其中10人以上群体案22件,办结法援案件563件,胜诉率达95%以上。

群体案件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若处理不及时,可能会演变成集体不稳定事件。该所成立法律援助专窗以来,先后办理了严某等91人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案,张某等178人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和主张经济补偿案,梁某等43人确认劳动关系案。

石湾镇司法所通过给予法律援助的方式,及时处理了这些群体性的劳动争议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群体性的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禅城区司法局石湾镇司法所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综合手段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2018年10月7日,向左(化名)在施工过程中受伤,左腿骨断裂。事故发生后,他被送往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后因伤情严重转至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继续治疗。

2020年3月10日,因无力承担医疗费用,他被迫出院,在相关部门指引下申请工伤认定。因他此前没有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认定劳动关系,这就无法申请工伤认定。他向石湾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请求介入,助其维权。

2020年3月24日,接到向左诉求后,罗新桥立刻召集石湾镇街道人社局、司法所、信访办工作人员及驻信访接待大厅律师召开碰头会议,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向律师咨询了法律意见。

考虑到向左伤情及疫情特殊情况,石湾镇司法所决定为其开启“绿色通道”,该所律师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当天下午,办案律师奔赴奇槎某在建工地了解情况,并为向左办理了相关申请手续。

一系列举措,起到了止争息访的目的,并为当事人讨回了“公道”。这是石湾镇司法所构建“法援结合、访调对接”工作模式的成果。

今年以来,该所不断深化该工作模式,努力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石湾镇街道是佛山中心城区禅城的核心区,辖区内住宅、写字楼等工程建设众多,劳动争议等问题时有发生。“劳资双方经常争执不下,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进行法律鉴定等。”罗新桥说,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作用突出。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石湾镇司法所积极为弱势群体做好相关服务,捍卫了他们的尊严,对辖区的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为切实维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石湾镇街道司法所不断拓展除诉讼途径外的其它法律援助途径,注重通过调解来保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

“我们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了很多群众纠纷,提升了法援的便捷性和实效性,还起到了减诉息事的作用。”罗新桥说,石湾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还成为了该街道调解群众纠纷的重要阵地,石湾镇司法所依托这个阵地统筹街道各部门职能和各方面资源,组织多方协调会议,加强相关利益方的沟通调解。同时,从专业的角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更好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精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中,石湾镇街道司法所积极参与并协助街道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处理农民工欠薪的群体事件,更好的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10人团队既是调解员又是法律援助志愿者

“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的荣誉,属于石湾镇司法所的每一个工作人员。目前,石湾镇司法所拥有10名工作人员,这10人的团队,既是调解员,又是法律援助志愿者,更是普法的宣传员。

罗新桥既是一所之长,又是10人中事必躬亲的法律工作者。2006年军转干后,他就来到了石湾镇司法所,从事法律援助、综治维稳等工作。此前一直从事政工工作的他,起初面对身份转变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此后,他迅速调整心态,虚心学习、埋头实干,在新岗位中,把优秀政工人员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政治本色和内在要求发挥到极致。

用心耕耘,终有回报。2013年,罗新桥获得了“全省百名优秀调解员”的称号。目前,他同时也是石湾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副主任。

在基层,他带领着石湾镇司法所的10人团队,为群众带来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治服务。

法律的“多面手”齐聚,使石湾镇街道的法律援助、普法等工作深入民心。

在普法工作上,石湾镇司法所也不遗余力。据介绍,石湾镇司法所除了在对外宣传栏定期张贴法律援助宣传知识,还每年印发8000余份宣传小册子派发到辖区各村、社区。小册子详细介绍了法律援助的方法方式以及申请途径、援助标准等,方便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法律援助这一公共职能。

同时该所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调解解决矛盾,更好地实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有力保障,在人民群众中口碑相传,以群众带动群众的方式,让更多有需要、有困难的群众了解这一惠民措施。

石湾镇司法所还以不定期通过普法宣传的方式,围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和“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开展主题宣传。近年来,该所共组织开展法律援助重大宣传活动12次,使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加深了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推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发展。

【南方日报记者】李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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