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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海:佛山创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市要与大气治理相结合


4月30日,佛山市政府举行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佛山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郭文海强调,佛山制定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的政策以及具体行动,要与大气污染治理紧密结合。

2019年12月,国家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确定佛山市为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曾阳春指出,经过一年多建设,佛山全市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物流园区达11家,满足不少于4家的考核要求,超额完成任务;全市现共有8家公共配送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完成进度100%;全市共有949个快递末端网点建成投入使用,超额完成任务;全市已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2277辆(其中氢能物流车448辆),比创建初期(2019年底)增长34%。

佛山要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会议透露,虽然佛山市目前相关基础设施数量满足考核要求,但目前距离市申报创建时提出要新建12个物流节点、改造提升19个物流节点还有很大差距,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区牵头实施物流节点改造、新建项目进展不够理想。

曾阳春表示,创建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佛山在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推广应用、配套设施建设、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坚持全市一盘棋,补短板、强弱项,争取创建成功。

对此,佛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实现了通行证业务全城通办模式,将货车通行证办理审批权限下放至辖区大队,群众可以在任何一个窗口办理跨区域通行证,将原7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日,另外企业或群众可致电“11183”由邮政部门上门代收申请资料,经交警部门受理审核后,发放通行证,申请人可选择邮寄送达,或自行在“佛山市交警业务网上服务”网站下载、打印电子通行证。

“今年3月初,我们就取消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下本省籍新能源号牌中型载货汽车限行,并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划设专用停车位允许短时停车作业,进一步推进改善城市配送货车进城难、停车难问题。”佛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佛山是一座制造业大市,更要成为一座生态文明之城,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的过程,就是要搞好生态文明建设。”郭文海指出,佛山市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不轻,需要各方协力推动。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尹辅华

【摄影】南方日报记者 戴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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