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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私藏枪支弹药?罚你没商量!居民举报最高奖励5万元


家里私藏有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的市民

注意了!

今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日前,广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动员上交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在广东省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清查收缴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行动。

凡4月25日前主动上交的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对举报涉枪涉爆有功的民众,最高奖励5万元。

《通告》明确,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严禁盗窃、抢劫、抢夺、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信息;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

同时,凡非法持有、私藏(存)军(警)用枪、猎枪等枪支的;或非法持有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爆炸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私藏(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主动上交当地公安机关。凡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4月25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

此外,违法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涉枪涉爆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民众举报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线索有功的,也将获得最高5万元奖励。

据悉,该行动旨在彻底收缴流散于社会的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公共安全和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全媒体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何宽

编辑| 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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