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近日,翠亨新区消防、应急、公安等部门加大对辖区社会单位违法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检查中,翠亨新区消防监督员发现位于翠亨新区(南朗街道)一塑胶公司涉嫌非法储存开油水、洗枪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数量总共达405公斤,并且存放在生产车间紧邻的仓库,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经查,该厂老板黄某存在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行为,黄某也对自己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黄某涉嫌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易燃易爆品属于危险品,常见的易燃易爆有汽油、煤气、天那水等。这类物品危险性很高,一旦出现问题,就容易造成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应存储在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专用仓库,使用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