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清远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清远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考试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征求意见稿,从2021级初一学生(现就读初二学生)开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科目的“听力”部分将调整为“听说”考试。
英语听说考试对象为2021年秋季入学及以后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符合清远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并有意愿参加清远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考试共进行3天,第4天为处理异常情况时间。每半天一个时段,上午时段8:30开考,下午时段14:30开考。每个时段使用同一套题,每场考试时间约为20分钟,每个时段具体考试场次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考生人数合理安排。考试内容分为模仿朗读、信息获取、信息转述及询问三部分。
考试分值方面,英语学科按照总分120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中英语听说考试成绩卷面分为30分,按卷面分的100%计入英语学科总分;取消省教育考试院命制的英语科目试卷中听力部分的考试后,笔试成绩卷面分为90分,按卷面分的100%计入英语学科总分。在考试形式上,英语听说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考试形式,在专用考场内进行。
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1日,为期15天。意见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清远市教育局,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20号清远市教育局4楼401室,邮编:511500,联系电话:0763-3361517,电子邮箱:qyjyj_zkb@gdqy.gov.cn。
【记者】苏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