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制度》(下称《联合惩戒制度》)意见的通告。
正在征求意见的《联合惩戒制度》拟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相关责任主体(下称“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共涉及广州20余个相关部门单位。各部门将对其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方面进行限制或禁止,限制其融资和消费,限制其享受优惠政策、评优表彰和相关任职。
逾20个部门单位联合实施惩戒
《联合惩戒制度》将进一步扩大对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的惩戒范围,除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和广州市公安局以外,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0多个部门都将加入。
《联合惩戒制度》提出限制或禁止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对其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申请用地或参与土地竞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予以限制,并在一定期限内依法限制失信当事人参与投标活动。失信信息还将为失信当事人新增项目的核准提供审慎性参考。
在金融方面,失信当事人将在保险费率、融资授信、发行债券等方面受到限制和影响。失信当事人的失信记录将作为其办理超限超载车辆运输保险业务及厘定相关费率的参考,对其采取提高费率、实行最高费率或增加风险费率、附加条款等措施。
失信当事人还有可能被限制部分消费。对于未在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失信当事人,人民法院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有关部门推送,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包括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在经营、金融、消费等领域以外,《联合惩戒制度》还限制了失信当事人享受优惠政策、评优表彰和相关任职。失信当事人在申请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时,将受到限制。在失信当事人享受优惠性政策、纳税信用管理等方面,失信状况也将作为相关部门单位的审慎性参考。
每半年至少抽查1次失信当事人
除了扩大惩戒范围,《联合惩戒制度》还进一步加强了监督力度。它计划加强对失信当事人的日常监督,包括对货车生产和改装等经营活动、重点货源单位货物装载工作、失信当事人超限超载情况的监测和排查。失信当事人违法超限超载的记分情况将作为其驾驶证通过审验和换发的重要参考。
相关部门对失信当事人的抽查比例和频次也将提高,并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每半年将至少进行1次抽查,每年至少约谈1次其主要负责人,当发现有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目前,广州治理超限超载已成为常态工作。上周,广州市交通部门公路执法共检查车辆81辆次,其中涉及超限超载车辆56辆,共监督卸载41辆,卸载重量156.31吨。与各区联合开展13次治超专项行动,检查中涉及超限超载车辆39辆次,其中80吨以上8辆、100吨以上“百吨王”4辆。
如今,非现场执法在治超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除了路面查处,广州通过非现场执法查处超限超载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数据显示,上周,治超非现场执法共审核涉嫌超限超载数据313条,通过并进入调查程序64条,立案查处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264宗。
全天候高效执法的优点,让非现场执法监测网络能够精准捕捉躲过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车司机。上月底,广州交通执法人员联合南二环(南沙大桥)路政队,在南二环榄核站、南沙大桥海鸥岛站对货车进行检查时,就发现了一辆粤R车牌的货车有2宗地方公路超限违章记录仍未处理,这2宗记录就是由花都区非现场执法点查获的。
路面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所查处的超限超载记录将作为《联合惩戒制度》实施的数据基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将通过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向相关部门推送失信当事人信息,并在“信用广州”网站进行公示。
【记者】郑慧梓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