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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使用广州公积金贷款,请记得开这份证明


11月1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提示在穗缴存公积金且在异地购房的职工,当在异地使用广州住房公积金时,需要向当地公积金中心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现在,这份证明无需再跑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可以在线上轻松打印了。

有需要的市民可以关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上便可以轻松操作:

首先,点击菜单栏“查询办理”→登录后选择“贷款业务”→点击“贷款证明”→点击“异地贷款证明出具”→正确填写相关信息→最后,再点击“出具”即可查询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及近两年缴存明细。

此外,您还可以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操作:打开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在“信息查询—异地贷款证明打印”功能处可查询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及近两年缴存明细。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千万别过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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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南方日报记者 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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