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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提速!深圳市发改委:今后审批办理时限将缩减50%


7月10日,“深圳90”改革措施正式发布,深圳建设项目审批开始全线提速。记者昨日了解到,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在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市发改委主动作为,积极响应,在项目审批流程各环节进行多举创新,如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及创新审批制度等,今后审批办理时限将缩减50%。

精简审批流程

据悉,此次改革将建设项目分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两类,针对不同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工程类别的特点,来分类制定审批制度和流程。市发改委介绍,在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方面,除须上报国家、限制类以及生态控制线内项目须实行核准外,其他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备案项目占比达95%以上,同时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项目备案由原5个工作日缩减至2个工作日。

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原项目审批流程为依次按程序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总概算。此次改革对项目生成机制进行了调整,过去是由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并申请下达前期的经费。

“改革前,需要对项目的合规性、必要性、项目内容以及规模进行审查。” 市发改委投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后只对其合规性审查,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并经市人大审议通过的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动议的其他建设项目,将视同立项并直接下达前期经费,即时启动项目前期工作;且对单纯装修装饰、维修改造、绿化提升以及公交停靠站、城市照明等建设项目,免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审批,合并为直接审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同时,前期经费的使用范围也将扩大,可用于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估、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五通一平、生活临建设施、场地平整以及基坑开挖等施工前准备工作。

创新审批制度

在分类优化审批方面,此次改革还提高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免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上限,由原来的三千万提升至五千万;对项目申报总概算的投资、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可行性研究批复范围内的,只需进行告知性备案;而项目总概算超批复可研估算20%以内的,则需发改委审核项目总概算;若超过20%以上的,则将由建设单位进行可研的修编,发改委重新审核可研。

上述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及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概算批复、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同一阶段的审批办理事项不互为前置。基于此市发改委全面取消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概算、资金申请报告已有审批前置条件,具备必要条件即可办理审批事项,极大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大大提升了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管。市发改部门将对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建设管理以及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并依托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项目审批的环节和时限等实施网上监督,并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实行黑名单制度,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在深圳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记者】邹媛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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