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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快递业电动三轮车两年后取缔!4月起进入过渡期管理


笔者从深圳交警局了解到,从4月1日起,深圳市将对快递、环卫行业电动三轮车全面实施为期2年的过渡期备案管理。特殊行业需要备案使用统一标准的电动三轮车。2年后,所有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电动三轮车将予以取缔。

深圳交警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快递、环卫特殊行业电动三轮车共约1.6万辆。近三年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共852起,占全市交通事故的20.32%。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表示,全市90%道路没有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绝大多数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同设置,在此情况下,电动三轮车只能在机动车道行驶,长期发展电动三轮车,无论是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行驶,都会影响其它交通参与者,影响整体交通秩序。

此外,各大快递企业主要通过低价竞争方式来抢占市场为,以市场占有份额来获取相关补贴,或以出售辖区经营站点网点来获取利润。冯新毅称,在此情况下,快递企业辖区站点网点更渴望使用电动三轮车多拉快跑节约企业成本,哪怕在不合法的情况下仍要使用电动三轮车。

2018年11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相关部门要求各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对电动三轮车等低速电动车实施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其中明确要开展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二是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研究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违规低速电动车在用产品。

为进一步规范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等特殊行业电动三轮车的应用及管理,促使深圳市快递配送电动三轮车及环卫作业电动三轮车转型升级,根据深圳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及深圳实际,2019年4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深圳交警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快递行业协会、市环卫清洁行业协会、市电动自行车协会等相关部门对快递、环卫行业电动三轮车实施过渡期备案管理。

据介绍,目前特殊行业备案过渡期电动三轮车指标共有1.2万个,其中快递行业10000个备案配额,环卫行业2000个备案配额。根据制度要求,备案电动三轮车统一标准,统一外观,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统一参照机动车实施管理;驾驶人员要具备三轮摩托车驾驶资质(持D照驾驶证),驾驶人驾驶备案车辆应当佩戴具备3C认证的摩托车安全头盔;每辆电动三轮车最多绑定3名驾驶员,且每个驾驶员只能同时绑定2辆电动三轮车。值得注意的是,过渡期后所有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电动三轮车将予以取缔。后期将通过政府补贴形式鼓励企业置换新能源汽车。

深圳交警提醒,备案电动三轮车禁止在原特区内通行,原特区外部分道路也禁止通行,未备案电动三轮车全市禁止通行。交警、城管、邮管等部门联合制定特殊行业电动三轮车考核评分标准,从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安全制度落实、培训学习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评分结果将与政府补贴置换新能源货车及路边停车优惠政策挂钩,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

深圳市特殊行业备案电动三轮车禁行区域及道路

一、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原特区内)全面禁止通行

二、宝安区禁行区域及道路

(一)禁行主干道:107国道,宝安大道,洲石路,松白路,松福大道。

(二)新安街道禁行区域:宝安中心区域(东起宝安大道,西至金科路;南起新湖滨西路,北至新安六路)。

(三)西乡街道禁行道路:宝安大道,宝源路,海城路,北银田路,前进二路,宝民二路,流塘路,西乡大道。

(四)福永街道禁行道路:107国道,宝安大道,双溪威路,金菊路口,福中路,福洲大道,桥塘路,重庆路,桥和路。

(五)沙井街道禁行道路:中心路,北环路,新沙路。

(六)松岗街道禁行道路:广田路,松罗路,环镇路,松岗大道,东方大道。

(七)石岩街道禁行道路:宝石东路,石观路,宝石西路,宝石南路。

三、龙岗区禁行区域及道路

(一)禁行主干道:龙岗大道,龙翔大道,盐龙大道,平湖大街,翠宝路,红棉路,吉华路,教育路。

(二)禁行区域:龙城街道辖区道路,园山街道辖区道路,龙岗街道辖区道路,坂田街道辖区道路,南湾街道辖区道路。

四、龙华区禁行区域及道路

(一)龙华街道禁行道路:大浪南路,工业路,公园路(工业路口至人民路路口段),东环一路,东环二路,人民路,和平路,龙观大道,民清路,建辉路,景龙建设路,清泉路,清华路,雪岗北路。

(二)观澜街道禁行道路:观光路,观澜大道,大和路,观平路,高尔夫大道,环观中路,环观南路,福前路。

(三)大浪街道禁行道路:大浪南路,华旺路,华荣路,华盛路。

(四)民治街道禁行区域:深圳北站区域(含留仙大道致远中路口至民塘路路口段,玉龙路民塘路口至致远中路路口段,民塘路,致远中路玉龙路口至留仙大道路口段)。

五、光明区禁行道路

禁行主干道:光明大道,松白路,观光路,公常路,根玉路。

六、坪山区禁行道路

禁行主干道:坪山大道(坪慧路口至东纵路路口段),坪山大道(碧岭隧道至沙坑二路路口段),丹梓大道(坪山大道至丹梓绿荫路路口段),比亚迪路(坪山大道至江岭路路口段),金碧路(东纵路口至坪联路路口段),碧三路,兰竹路(惠州交界至绿荫北路路口段),兰景路(金牛路口至光祖北路路口段),金牛路(惠州交界至龙坪路路口段)。

七、大鹏新区禁道路

禁行主干道:坪葵路,深葵路,坪西路,水头路,新大路,葵鹏路,葵坝路(含葵坝隧道),新东路,南西路,富民路,海滨路,同富路,东涌路。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备案电动三轮车在上述禁行区域及道路禁止通行,其他未禁行区域及道路可以通行;未备案电动三轮车全市禁止通行。上述时间段内,每半年将逐步扩大禁行范围(具体以市公安交警局发布的禁行通告为主);2021年4月1日起,全市禁止电动三轮车(含备案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

【撰文】邓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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