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查看,承租人存在分租、转租行为,该租赁合同将于2019年10月31日到期,根据相关规定,请股份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资料到区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租,若重新引进优质企业的请提交资料报街道办备案。”
日前,园山街道某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收到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的一份“资产租赁待处理告知函“,告知函对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一处集体物业存在“二房东”的现象作出处理。
“部分‘二房东’现象的存在,让不少有发展前景的优质企业增加了成本,恶化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园山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直以来园山街道都把清理违规“二房东”现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今年将将主动清退14处存在“二房东”现象的集体物业承租方,腾挪产业空间约10万平方米。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街道对纳入集体产权交易目录范围的集体物业自行签约、续约等审核备案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园山街道制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物业审核备案操作流程》。这份操作流程定出清理“二房东”的工作制度,通过对辖区集体物业进行实地走访、出具审核意见判断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并作出相关处理、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引进优质企业等一系列举措,对辖区集体物业从源头进行把控,防止因“二房东”现象挤压企业生存空间。
“在走访过程中,街道办发现二房东现象也分为多种,有纯粹做二房东赚取租金差价的,也有不少企业出现业务萎缩,为了降低成本将腾出来的空间进行转租分租。”园山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未能给产业发展带来正面作用的二房东现象,街道办要求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坚决作出处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腾挪出来的物业空间将如何使用?园山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街道首先从承租的公司里面寻找是否有符合街道产业规划、发展性较强的优质企业,扶持其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进行直接租赁;如果承租的企业中未有符合产业规划的企业,则限期督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引进优质企业,并对引进的企业报街道办进行审核把关;如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未能引进,则将物业空间通过龙岗区国有集体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优质企业的引进。
此外,在具体操作中,园山街道采取多部门合作的方式,由经科办就承租企业是否符合产业导向进行审核把关;执法队就该集体物业是否涉及违法建筑进行审核把关;劳动办就承租企业是否涉及劳资纠纷进行审核把关;安监办就承租企业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各部门在收到审核要求时,3个工作日内开展核查并依据自身职能客观作出结论,之后街道根据《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出具审核意见并作出相关处理。
【撰文】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