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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高温黄色预警,这5个月的高温补贴记得领!


截至16日下午两点,深圳市大部分地区温度都在33℃以上,最高气温36.5℃,高温黄色预警信号生效中。连续的高温天气,对不少户外工作者是个很大的挑战。不过也有个好消息在等着大家:每年6月至10月期间会发高温津贴!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规定,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则每人每天6.9元。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且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发放周期为5个月,发放时间比大部分省份要长。目前全国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其中有14个省份按月发放,14个省份按天或小时发放。多数省份高温津贴发放的时间为6—9月,仅发放4个月,而我省高温津贴发放的时间为每年6—10月,共发放5个月,发放的月数仅少于海南、重庆。广东省每人全年共可领取补贴750元。

小南温馨提示,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深圳市人社局举报,举报电话为12333。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市人社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同样,未按规定提供清凉饮料的将被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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